1.
电炉工作中,炉膛内温度严禁超过1000℃,为延长寿命,其长期工作温度应比额定温度低50℃。
2. 工作中应减少开启炉门的次数,避免炉膛内温度急冷急热,保护炉膛的完好。
3. 炉门应轻开轻关,取放工件应轻拿轻放,避免损坏炉口、炉膛。取放被加热的工件时,应切断电源,以保证人身安全。
4. 当热电偶或温控仪表损坏后,需要更换时,应保证热电偶与温控仪表温渡一致,否则将会造成炉温与温控仪表显示的温度不一致,严重时将会使电炉烧毁。
5. 禁止向炉膛内直接灌注液体,经常清洁炉膛内的铁屑、氧化皮以保持炉膛内的清洁。
6.
电炉不得放在有强烈磁场,强烈腐蚀性的气体,大量灰尘及有震动或爆炸性的气体的环境中,环境温度在5~40℃、相对湿度不大于80%为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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